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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下半年自考论文答辩缴费的通知

2018年09月02日 09:06  点击:[]

关于2018年下半年自考论文答辩缴费的通知

按照鲁价费函【20186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要求 (文科类230/人次, 理科类260/人次,实践课程考核类80/科次),参加20181013~20181014日我司高等教育自考论文答辩的学员,请于2018911 日至201892022时之前将自考论文指导、答辩费上交至我司网络缴费账户(缴费网http://pay.qfnu.edu.cn/pay.html),支付码为报名学员身份证号。由于个人原因,没有按时交费的考生,本次不能进行论文答辩。

如缴费过程中出现问题请与澳门新葡萄官方网站308联系,联系电话0537-44581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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